北京时间12月29日消息,对于CBA第18轮四川主场不敌东莞的比赛中,李慕豪肘击菲巴并造成场面失控,今日篮协做出处罚,判定李慕豪停赛五场,核减东莞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;给予四川外援怀特停赛一场的处罚,核减四川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。以下为篮协处罚的详细通知:各赛区、各俱乐部、全体技术代表和裁判员:2013年12月27日,在2013-2014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(以下简称联赛)第十八轮第155场四川金强(以下简称主队)与东莞新世纪(以下简称客队)的比赛中,当第三节比赛进行至8分55秒时,主队6号外援菲巴在持球突破过程中,球被客队21号队员李慕豪断掉,菲巴随后拽拉李慕豪,由于拉得很紧,李慕豪有甩臂的动作,裁判员立即判罚菲巴拉人犯规,菲巴接着用手推李慕豪,裁判员随即判罚菲巴违体犯规。在此情况下,李慕豪仍然肘击菲巴,性质恶劣,裁判员立刻宣判取消李慕豪比赛资格的犯规。
但此时双方个别队员不够冷静,相互推搡,其中,主队33号外援怀特冲上去猛推了李慕豪两次,场面混乱。在此片段中,双方分别有两名球员共4人被宣判取消比赛资格的犯规。为严肃联赛纪律,根据《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处罚规定》第二章第七条之规定,给予东莞新世纪俱乐部球员李慕豪通报批评、停赛5场的处罚(第十九轮至二十三轮),核减东莞新世纪俱乐部联赛经费10万元人民币。
给予四川金强俱乐部外援怀特通报批评、停赛1场的处罚(第十九轮),核减四川金强俱乐部联赛经费2万元人民币。
本文来源:大发手机版app-www.scadacn.com